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并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这一切都在提示我们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基础和基本前提。
宪法与宪法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我国宪法在序言的最后一个部分中强调,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显而易见,对一个国家而言,宪法是根本大法、是总章程、是母法,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那么,宪法关系又是什么关系呢?宪法关系与一般法律关系不同的是,宪法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包括四个内容:一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二是国家与各民族、各团体之间的关系;三是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四是国家机关内部的关系。不难发现,宪法所调整的以上关系中有一个突出特点,即必须有一方主体是国家。也就是说,若没有国家作为主体,仅仅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等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宪法关系。当然,这里的国家不仅仅是国家整体,更具体地包括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
宪法与民众生活
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宪法是大法、根本法,宪法与普通民众生活或一般干部、基层干部的工作好像没有多大关联,学不学、用不用关系都不大。宪法尽管只调整有国家参与的社会关系,但其中有一项是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这也是一项最基本最广泛的社会关系。
如《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中要求,拓展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以及公开征求意见、听取和采纳意见情况说明等制度。可以说,参与、公开、听证、论证、说明等关键词前后均联接着政府与每一个普通民众,同时也是贯彻落实我国宪法第二条精神和要求的具体举措。所以,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与每一个人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关键是怎么看它。
宪法与法治成都
《成都市依法治市实施纲要》中明确了法治成都建设的总体目标,新时期,如何顺利地全面推进法治成都建设事关成都市一系列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程度。
注重宪法精神引领。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可以说,从宪法文本到宪法宣誓,从宪法解释到宪法实施,其中都与维护宪法尊严和弘扬宪法精神息息相关,没有宪法权威和尊严的法治不是真法治,宪法引领的意义在于确立与显示其根本地位和根本作用的最高权威性。
强化党员干部引领。邓小平曾说,“党是整个社会的表率,党的各级领导同志又是全党的表率。”显而易见,法治氛围的营造、法治文化的构建首先离不开法治政府的建设和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可以说,若成都市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对身边人、对群众以自我示范积极传递重视宪法、讲究法治、尊重规则的“暗示”,那么,法治成都建设进程就一定会越来越快,各项事业发展也必将在法治轨道上迈向现代化。
(作者系成都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理论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