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更好的为会员企业服务,了解会员企业的心声,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宣传会员企业,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市电力行业商会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
三、执行部门
成都市电力行业商会秘书处
四、内容
1.制度内容
1.1定期收集会员对秘书处工作的意见、建议,保持与会员的良好关系。
2. 会员联系标准
对会员的拜访是会员发展服务部的一项重要的工作,会员发展服务部工作人员通过定期对会员的拜访达到以下标准:
2.1 加强商会与会员的感情联络。
2.2 加强沟通,让会员配合,协助秘书处工作。
2.3 提高会员发展服务部管理质量,及工作人员的服务质素。
2.4 让会员了解秘书处的运作情况。
2.5 倾听会员对商会秘书处管理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6 了解会员对秘书处工作合理性方面的要求。
2.7 每月秘书处酌情安排一次会员活动。
3.联系会员工作流程
3.1按工作计划与会员拜访时间;临时发生的事情随时与会员预约请求拜访。
3.2按预约时间携带《拜访会员登记表》、《会员满意度调查表》前往约定地点对会员的意见、 想
法、建议进行记录,如有必要,现场做出合理、实事求是的解释;如不能当时解答会员的疑问或不能自行决定是否可以满足会员的要求时,应把会员的要求与想法记录在案并向秘书处及常务理事会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反映寻求解决方案。
3.3 完成对会员的拜访工作后,认真填写《拜访会员登记表》存档备查。
3.4 工作表格
3.4.1会员拜访登记表
3.4.2会员满意度调查表
4.做好会员单位的宣传工作,会员单位与商会紧密相联。
4.1商会每年暂定出3至4期会刊,商会会刊上免费为会员企业做一定篇幅的宣传介绍。
4.2 在商会网站上宣传会员单位企业,报道会员单位动态和新闻。
4.3 在电力重大项目招投标上推荐会员企业,并给予照顾支持。
4.4 争取有关职能部门在相关资质升级和专业职业技能培训上给予优惠。
4.5 争取相关部门财政支持。
4.6 推荐会员单位参加工商联等组织的参观考察培训等活动。
4.7 加强联谊,拓展商会各种造血功能,共谋发展。
五、本制度修改权归属于成都市电力行业商会会长会。
六、本制度解释权归属于成都市电力行业商会。
七、本制度在会长签发之日起生效。